真實案例
偷人夫又被搶 敗給第四者
蘋果日報 小星星╱台中(服務業)
表姊小貞25歲花樣年華時,戀上大她6歲的運將叫阿政。我第一時間發現這事後,跟表姊談了很多,但表姊說一個人在台北生活很孤獨,只有跟阿政在一起才感到快樂。
為了和阿政在一起,表姊常介紹朋友搭他的車,還常到阿政家,跟他老婆相談甚歡,跟兩個小孩也打成一片,只是私下阿政與她不時偷情約會,開車玩遍台北每個角落,但永遠有個理由就是去跑車,所以阿政老婆並沒發現。每次出遊,表姊就會塞錢給阿政,當作跑車的錢,讓他回家可以交差。
介紹工作爭寵
這樣不倫的關係維持了兩年,直到有天阿政遇到另一個女客人,無論長相身材都比表姊更優,一樣載她載出一段情。對方在一家高科技公司當主管,薪水優渥,與阿政在一起後,她還引薦阿政進公司當經理司機,不需再當計程車司機。
表姊苦苦哀求阿政回頭,還約他談判,來的卻是那女人,她告訴表姊,阿政跟她在一起才有未來,她能讓他生活無憂無慮,等阿政工作穩定,他就會離婚跟她在一起,她請表姊死心吧!這樣的話刺進表姊的心,這兩年花費在阿政身上的金錢也不少,得到這樣的結果是報應嗎?搶人者恆被搶之!
幸好表姊還年輕很快又找到新戀情,半年後阿政果然離婚,不過他也沒跟那女人結婚,而又結識了另一個女人。唉,表姊還好沒跟阿政,不然永遠都要提心吊膽,誰叫阿政的外表與體格都太優,又懂得花言巧語;結束這段孽緣竟是因為第四者,果然殺傷力夠強,才能讓表姊回頭,不然我們這些姊妹怎麼說都沒用!